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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安装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与安全警示标识的通知

实验室设备处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22〕80号)文件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警示实验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现就规范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与警示标识等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1.每间实验用房(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训试验基地、危险化学品库、实验废弃物暂存库、气瓶室、仪器室等)门口应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实验室信息牌模板见附件1。

2.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内容应包括:

1)实验室名称、房间号。

2)在职在岗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其手机号码,保证第一时间能取得联系。

3)实验室涉及危险因素类别,如触电、腐蚀、辐射、高温、火灾、爆炸、激光等。

4)防护措施,比如穿戴防护服、佩戴防护眼镜等。

5)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信息,实验室分类包括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类、其他类,实验室分级包括一、二、三、四级。

二、做好实验室内各类安全警示标识工作

1.做好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

1)要结合本单位的不同岗位和场所,特别对危险物品、高危岗位、危险设备、安全设施、易发事故或危险性较大场所和要害部位,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2)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张贴针对性强禁止、警告、提示的安全标识,告知师生该场所的风险及应急措施,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安全标识粘贴要求。标识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安全标识应设置在醒目地方,其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安全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多个安全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黄红蓝绿),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同一实验室内相同设备、设施上安全警示标识的粘贴位置原则上应保持整齐划一。

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实验室必须打印相应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装订成册,使师生能够直观了解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危险因素以及应急措施。

三、严格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暂存管理

1.各实验室应指定区域存放各类实验室危险废物,用警示胶带限定区域范围,存放点张贴危废暂存区标识。

2.实验室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每个包装外张贴危废标签。

3.严禁实验室化学、生物、感染类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需在 10 月底完成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的安装工作。

2.已安装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的单位可根据附件1模版内容进行调整,无需更换。

附件:1.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模板

2.实验室安全标识选型表

3.危废标签模板

 

 

 

实验室设备处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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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设备处  联系电话:0554-6633379 E-mail:sbk@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