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2018] 3号
关于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根据《安徽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政〔2003〕95号)的规定,决定在近阶段对我校大型精密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教学单位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实验仪器设备(详见附件1)。
二、考核时段
二○一六年九月至二○一七年十月
三、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自查、院(部)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1、自查由仪器设备的专管人员负责完成。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所负责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自查、总结。
(2)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大型设备”中本单位大型设备一览表中的“详细”信息,对信息不完善或已发生变化的设备进行信息补充、修改和完善;对已入账而未提交详细信息的设备,填写“安徽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信息报表”(详见附件2)。修改完善和新补充的信息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设备管理科(电子信箱:sbk@aust.edu.cn)。每缺少一项“安徽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信息报表”,在总分中扣除1分。
(3)依据考核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使用记录、特色成果等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考评表(详见附件3)。
(4)按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部)考核小组。
2、院(部)考核由各学院(部)主管负责人、有关专家及仪器设备专管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本单位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按照考核标准,审核专管人员自查填报的各项数据,逐台逐项进行核实、评分。
(3)按时将考评表、汇总表(详见附件4)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学校核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进行。
四、时间安排
1、元月8日~元月14日,专管人员自查;
2、元月15日~元月22日,学院(部)考核,并于元月22日下午五点前将考核评分表、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信息报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送到sbk@aust.edu.cn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核查。
五、说明
1、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部)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有关项目计分的依据;
2、附件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理工大学各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览表
2、安徽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信息报表
3、安徽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评分表
4、安徽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八年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