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22〕80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在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存在不准确甚至遗漏等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专业性和科学性,实现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的精准管控,现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再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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