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教安管〔2023〕2号)文件精神,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3月13日至15日,在各教学科研单位“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实验室设备处联合科研部、保卫处、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现场检查指导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组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核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以及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了危险化学品的管控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高压气瓶、特种设备以及常规冷热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教学科研单位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安全工作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经费,实行销号式管理,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坚决遏制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和营造校园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